“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”正解
作者:王樂(湖南年夜學岳麓書院博士研討生)張松輝(湖南年夜學岳麓書院傳授、博士生導師)
來源:《原道》第30輯,陳明 朱漢平易近 主編,新星出書社2016年出書
時間: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七月廿七日癸未
耶穌2016年8月29日
內容撮要:對于孔子“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”這句名言,古今學者多感嘆“此章最不煩解而最可疑”,“這一章……很難體會”。細繹孔子原話,楊伯峻師長教師及其他譯者可以說是剛好弄反了孔子的意思。出現這種情況,重要緣由在于對“弘”的懂得。人們習慣把“弘”懂得為“私密空間廓年夜”“擴充”,于是這兩句話就難以獲得符合邏輯的解釋。實際上,“弘”在這里不是“廓年夜”的含義,而是“主動地往發揚光年夜”的意思。這兩句話的意思是說,“人能夠主動地往發揚光年夜‘道’,而‘道’不克不及主動地往發揚光年夜人”。通過檢視對比史籍中的用例,可以認為,“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”這兩句話重要是告誡人們:道是客觀真諦,是沒有主觀意識的,是以道不成能主動地往請求人們發揚光年夜本身;而人是具有興趣識的,具有主觀能動性,是以人講座場地應該盡力會議室出租地往學習道、發揚光年夜道,以完成修齊治平的重擔。
關鍵詞:孔子、弘道、弘人、道、修齊治平
“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”[1]是孔子的名言,不斷被后人所援用,但這兩句話也是一個解釋難點。楊伯峻師長教師《論語譯注》說:“這一章只能就字面來翻譯,孔子的真意安在,又若何叫做‘非道弘人’,很難體會。朱熹曾經強為解釋,而鄭皓的《論語集注述瑜伽場地要》卻說,‘此章最不煩解而最可疑’,則我們也只好不加臆測。”[2]金良年《論語譯注》也感嘆說:“此章的確切涵義很不不難懂得。”[3]
所謂朱熹的“強為解釋”是:“弘,廓而年夜之小樹屋也。人外無道,道外無人。然人心有覺,而道體無為;故人能年夜其道,道不克不及年夜其人也。”[4]朱熹把“弘”懂得為“廓而年夜之”,認為“人能年夜其道,道不克不及年夜其人”,這有些含混不清。在疑問無法解決的情況下,楊伯峻師長教師也把“弘”解釋為“廓年夜”,含含混糊地翻譯為:“孔子說:‘人能夠把道廓年夜,不是用道廓年瑜伽教室夜人。’”[5]后來的譯注者也基礎采用了這一翻譯,如:“孔子說:‘人能夠使道擴年夜充實,不是用道來擴年夜人。’”[6]“孔子說:‘人能夠擴充道,而不是用道來擴充人。’”[7]
細繹孔子原話,楊伯峻師長教師及其他譯者可以說是剛好弄反了孔子的意思。
第一,依照前人的理論,人是不成能擴年夜、充實道的。道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、真諦。從道家到儒家,都分歧認為道是客觀的、後天的,無論人們能否認識道,道都不會有絲毫的改變,並且共享會議室道自己是圓滿的,人們沒有需要、也不成能對道有所增減。《老子》25章說:“有物混成,後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獨立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為全國母。”《漢書·董仲舒傳》載董仲舒總結後人思惟說:“道之年夜原出于天,天不變,道亦不變。是以禹繼舜,舜繼堯,三圣相受而守一道,亡救弊之政也。”既然年夜道是客觀的、不變的,那么人們獨一應該做的就是認識道,并依照道的規定性行事。孔子的道與老子的道在具體內容方面能夠有所差異,但二者均把“道”視為本身思惟體系中的最高概念。《論語·里仁》載孔子說:“朝聞道,夕逝世可矣。”可見在孔子那里,“聞道”是孔子的最高尋求。同章中孔子為本身和門生制訂的生涯準則是:“志于道,據于德,依于仁,游于藝。”即根據主要的水平,教學把道、德、仁、藝順次列出。這種排序使我們不克不及不想到《老子》38章中說的“掉道而后德,掉德而后仁,掉仁而后義”。老、孔都認為道是第一位的,而仁義則在其后。既然道是至共享空間高無上的,是人們不成更改的,那么人又若何能夠往“廓年夜”“充實”“擴充”道呢?
第二,人們是可以用道來“廓年夜”人的。儒家、道家都認為,人們的主要任務就是學道、得道,因為道可以使人由無知變為有知,會議室出租使君子變成正人。學習年夜道不單可以進步一個人的思惟境界,甚至能夠改變一個人的表面抽像。《韓詩外傳》記載了這么一個故事:“閔子騫始見于夫子,有菜色,后有芻豢之色。子教學場地貢問曰:‘子始有菜色,今有芻豢之色,何也?’閔子曰:‘吾出蒹葭之中,進夫子之門。夫子內商討以孝,外為之陳國法,心竊樂之。出見羽蓋龍旂,旃裘相隨,心又樂之。二者相攻胸中而不克不及任,是以有菜色也。今被夫子之教寖深,又賴二三子商討而進之,內明于往就之義,出見羽蓋龍旂,旃裘相隨,視之如壇土矣,是以有芻豢之色。’”[8]當閔子騫學道不深的時候,因心神不安而一臉的菜色;當他深刻道的境界之后,視名利富貴如糞土,心情平靜,滿心喜悅,于是也就變得滿面春風了。這般看來,當然能夠“用道廓年夜人”。
出現這種解釋上的掉誤,重要緣由在于對“弘”的懂得。“弘”在現代教學場地有“年夜”義,是以構成“宏大”一詞,朱熹就是據此把“弘”解釋為“廓年夜”。但“弘”也有與此非常接近的“推廣”“弘揚”義。我們看以下幾例:
《尚書·周官》載:“少師、少保、少傅曰三孤。貳公弘化,寅亮六合,弼予一人。”《尚書·君牙》載:“弘敷五典,式和平易近則。”《尚書·君陳》載:“王曰:‘君陳,爾惟弘周公丕訓。’”第一例說的“弘化”,就是推廣、傳布教化。第二例說的“弘敷五典”,就是要推廣、傳布人倫五常。特別是第三例,假如套用孔子的話,那么就可以推表演上面兩句話:“君陳能弘周公丕訓,非周公丕訓能弘君陳。”意思就是周公之子君陳能夠主動地往發揚、遵守周公的偉年夜訓導,而周公的偉年夜訓導不克不及夠主動地使君陳往發揚、遵守本身。當時周公已經往世,是以周公的訓導已經成為無法更改、也沒有任何主觀意識的遺訓,假如君陳不往主動發揚家教光年夜這些遺訓,而這些遺訓是不會主動對君陳有所請求的。
假如把“弘”懂得為推廣、發揚光年夜,而不瑜伽教室是懂得為擴年夜、巨大、充實,那么“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”這兩句話不僅很是好懂得,並且也能緊扣前人思惟、順理成章了。翻譯出來就是:“孔子說:‘人能夠主動地往推廣、弘揚年夜道,而年夜道不成能往主動地推廣、弘揚人。’”道是包含治國原則在內的各種規律、方式的總稱,其自己是沒有任何主觀意識的,所以只要人往推廣它,而它卻不成能有興趣識地往推廣人,準確地說,是不克不及主動地往請求人們推廣本身。用人和法的關系作比方,就是人可以主動地往執法,而法卻不克不及反過來主動地往“執人”,因為法是無意識的。孔子這樣講的目標,就是要人發揮本身的主觀能動性,有興趣識地把道推廣到社會的各個角落,從而實現美妙的政管理想。
為了更好地說明這一問題,我講座場地們看《管子·白心》中的一段話:“道者,一人用之,不聞有余;全國行之,不聞缺乏。此謂道也。小取焉則小得福,年夜取焉則年夜得福,盡行之而全國服,殊無取焉則平易近反,其身難免于賊。”[9]道是規律、原則,是以無論幾多人應用它都不會覺得缺乏。文中說的“小取焉”“年夜取焉”,實際上就是指“弘道”的水平問題,假如能夠把年夜道奉行到全國,那么全國人都會賓服;假如一點也不依照年夜道行事,那么就會身故國滅。從這段論述中,我們也可以看出,道是不動不滅的,能否“取”于道,能否依照道行事,全在于人們本身,道自己是不會主動灌輸到人們心中的。
《漢書·董仲舒傳》載董仲舒一段對策:“道者,所繇適于治之路也,仁義禮樂皆其具也。……夫周道衰于幽、厲,非道亡也,幽、厲不繇也。至于宣王,思昔先王之德,興滯補弊,明文武之功業,周道粲然復興,詩人美之而作,上天佑之,為生賢佐,后世稱誦,至今不絕。此夙夜不解積德之所致也。孔子曰:‘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’也。故治亂廢興在于己。”正確的治國年夜道就客觀地擺在那里,但幽厲二王不往實行、推廣這一正確的治國之道,所以當時的周國就衰敗;宣王奉行年夜道,所以周國就瑜伽教室興旺。董仲舒得出的結論就是:“治亂廢興在于己。”本身往弘道會議室出租,國泰身安;不往弘道,就個人空間國衰身敗。而能否往弘道,全在于本身,假如本身不愿意往行道,毫無主觀意識的年夜道雖然客觀地存在著,但它是不成能反過來主動往推動人的。
另據《漢書家教·禮樂志》載,漢成帝時瑜伽教室,宋曄等人上奏奉行由河間王傳授的雅樂,朝廷讓博士平當等人進行考評,平當最后上奏說:“陵夷之學,興廢在人。宜領屬雅樂,以繼絕表微。孔子曰:‘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。’河間區區,小國藩臣,以好學修古,能有所存,平易近到于今稱之,況于圣主廣被之資,修起舊文,放鄭近雅,述而不作,信而好古,于以風示海內,揚名后世,誠非小功小美也。”推廣雅樂是儒家用來治國的方式之一,至成帝時雅樂已經陵夷不明了。平交流當認為“陵夷之學,興廢在人”,可否發揚光年夜陵夷的雅個人空間樂,完整在于人本身。接著他援用孔子的“人能舞蹈教室弘道,非道弘人”這句話,說明人可以往推廣雅樂,而雅樂是不成能反過來主動往請求人們推廣本身的。
還有一例。《弘明集》為什么叫做“弘明集”,其編篡者僧祐在序文中有一個明確的說明:“夫道以人弘,教以文明,弘道明教,故謂之《弘明集》。”[10]所謂的“夫道以人弘”,就是說道要依附人來發揚光年夜,這里說的道天然是釋教的舞蹈場地道。但這一例子也說明“弘”是發揚光年夜、積極推舞蹈場地廣的意思。
綜上所述,“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”這兩句話重要是告誡人們:道是客觀真諦,是沒有主觀意識的,是以道不成能主動地往請求人們發揚光年夜本身;而人是具有興趣識的,具有主觀能動性,是以人應該盡力地往學習道、發揚光年夜道,以完成修齊治平的重擔。
注釋:
[1]朱熹:《論語集注》卷8,中華書局《四書集注》1983年版,第167頁。
[2]楊伯峻:《論語譯注》,中華書局2006年版,第190頁。
[3]鄭皓:《論語譯注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2004年版,第192頁。
[4]朱熹:《論語集注》卷8,第167頁。1對1教學
[5]楊伯峻:《論語譯注》,第190頁。
[6]劉峻田等:《四書全譯》,貴州國民出書社1988年版,第286頁。
[7]《論語》,麥曉穎、許秀瑛譯注,廣州出書社2001年版,第223頁。
[8]《韓詩外傳》卷2,中華書局1980年版,第36-37頁。
[9]《百子全書》第2冊,岳麓書社1993年版,第1355頁。
[10]《弘明集·序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影印本1991年版,第1頁。
責任編輯:姚遠